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2017年度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扎实推进我校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由学校与校属各单位签订“2017年度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全体校属处级单位。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领取责任书:
2017年5月26日-5月27日,校属各处级单位到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取责任书一式2份。
2.组织签订:
校属各处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在2份责任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党、政公章后,于2017年6月5日下午17时前将2份责任书交至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由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交学校,待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党、政公章,领取通知另行发布。
三、填写说明
封皮“责任单位”填写校属处级单位全称。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胡 燕、梁伟伟,电话:65790017
办公地址:龙子湖校区F2508室
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