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强化校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公共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消防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豫政办〔2016〕52号)文件精神及校领导指示,经研究决定自5月23日起至6月24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保持管辖范围内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占用、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埋压、停用、拆除、改动消防设施或用于非消防用途。对存放有易燃、易爆、剧毒物质的实验室要加强特别管理,严密保管,严格使用程序,坚决防止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锅炉房、电梯、实验仪器等设备要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定期维护检修,确保使用安全。要加强校内施工、水电、饮食卫生等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确保供电、供水、机械操作等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操作程序,防止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办公室、值班室、宿舍内不得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
二、各单位要重点对学生宿舍楼、教学楼、食堂、实验室、图书馆、校医院、幼儿园、临建房、集中充电桩、变压器和锅炉房、供水供电设施等重点防火部位,校内商店、浴池、建筑施工工地等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消防隐患全面自查整治,严格落实责任人和安全防范措施,对学生在宿舍使用“热得快”、电磁炉、吹风机、电热杯等大功率用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要及时查收,批评教育,对重点要害部位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封堵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坚决杜绝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单位对排查到的消防安全隐患,属本单位自身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自改自纠;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及时消除确保安全应及时报我处或学校研究解决,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请各单位将排查治理情况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10日18:00前报保卫处,电子版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c@ncwu.edu.cn。我处将在各单位排查整改情况的基础上,于6月13日至24日组织有关单位对全校消防整改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我校安全。
联系人:保卫处综合科 梁伟伟,电话:0371~65790017
办公地址:龙子湖校区F2商业楼508室
保卫处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