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6年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类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确保师生过上一个祥和平安的假期,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校属各单位应在放假前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查找学生管理、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迅速整改,确保安全;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学校或我处,确保不因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发生案事件和安全事故。同时,各单位应结合前期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强化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寒假期间务必整治消除校园环境综合治理检查中发现的杂物堆积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等各类安全隐患。新学期开学后,我处将再次组织全面安全检查,对仍未整改的责任单位,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
寒假、春节期间犯罪分子活动频繁,是盗窃案件高发期。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领导,提高警惕,切实提高“防火、防盗、防骗、防抢劫、防恐、防暴、防事故”的能力,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制度、防范措施和有关责任人,切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严禁脱岗、漏岗和误岗,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严禁使用学生或校外人员顶岗替班,要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万无一失。放假离开办公室前要锁闭好门窗、柜子和抽屉,不得将办公室、实验室、值班室等场所钥匙转交、借给他人。对存放有机密文件、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重要仪器设备等要落实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携带学校仪器设备外出工作时,要严加看管,做到物不离手或不开离视线范围,防止被盗或被抢。严防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各单位值班人员在假期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发现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单位领导和保卫处报告。
三、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冬季风大干燥,加之春节期间用电量增大且燃放烟花爆竹较多,极易引发火灾。校属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和施工工地等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整治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人员离开办公室、宿舍前,要对室内电源、电器进行认真检查,并将电源关闭,防止电器使用不当或电线超负荷运转引发火灾。放假期间,封闭的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实验室等场所,除正常值班人员外不得住宿学生或其他人员。办公室、值班室、宿舍内不得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物品,校园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保洁人员应及时清理校园内垃圾杂物,严禁擅自焚烧垃圾、杂物、树枝枯草。
四、切实做好集体活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等安全事故
寒假、春节期间,各单位尽量不组织师生参加集体活动。确需组织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关于对校内举办活动申报备案的通知》履行报批手续,明确安全责任人,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发生火灾、挤踏等群死群伤事件。师生个人自行组织到校外开展集体文娱活动的,要选择防范措施到位、有安全保障的场所,同时做好个人安全防范工作。
五、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校属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各岗位值班人员和学生集中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和饮食卫生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增强单位职工和学生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要教育学生:一要将个人贵重物品带回家中或委托亲朋看管,尽量不要存放在宿舍内,防止丢失;二要合理安排返家旅程,注意旅途安全,按时安全返回家中,尽量不在学校逗留或留校居住。对确需留校居住的学生,要做好登记上报工作,重点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不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校属各单位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严格实行重大案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有可疑人员或案件线索,及时报我处,以便我们共同维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同时,我处将严格门卫管理,加强学校治安防范和校园巡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做好24小时值班备勤工作,积极预防各类案事件的发生。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花园校区 :69127210;龙子湖校区 :69310110。
保卫处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