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提升学校消防安全防范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结合我省学校消防工作实际,制定了地方标准DB41/T688-2011《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河南省教育厅给予转发并向各高校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现将《标准》以附件形式发给你们,请下载使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标准》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纳入本单位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育培训范围,认真组织学习,重点围绕“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切实提高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绩效和管理水平,坚决预防、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秩序,为我校建设平安校园、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和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公共财产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同时,我处依照《标准》对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维护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对各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工作中,如有问题可与我处联系。
附件:《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oc
保卫处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