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案事件发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通知要求和校领导指示,近一段时期我校将组织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请各单位先期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各个领域进行安全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本单位贯彻落实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制度情况,部署、安排各类案件、事故防范措施情况;
2、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各个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治理、消除情况,特别是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档案馆、财务室、配电室、锅炉房、校车等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及校内施工、生产经营场所等易发生安全事故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具体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情况;
4、本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开展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本着对教育事业和师生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处存在的安全隐患。
2、要按照“认真排查、彻底整治、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对排查到的安全隐患,属本单位自身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自改自纠,对重大隐患自身无法解决的,在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的同时,及时报我处或学校研究解决,确保不因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发生案事件。
3、各单位要将此次安全自查情况形成专项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我处。我处将牵头各有关单位,结合各单位自查情况,对全校范围进行安全检查,集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各单位在自查中没有发现而学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将进行通报。
联系人:刘增 联系电话:69127453
保卫处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