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1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征兵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引导在校大学生积极参军入伍,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上级征兵工作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做好以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和刚考入大学新生为重点的在校大学生征集入工作
这次在校大学生的征集,把2012届高职(专科)毕业学生和2011年刚考入大学的一年级新生作为征集重点。高职(专科)毕业生,按照规定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对大学一年级新生的征集,按照现行在校生征集政策办理,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有入伍意向的在校大学生,须先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 http://zbbm.chsi.cn或zbbm.chsi.com.cn)进行注册(无需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到校武装部报名登记。在校大学生的政治审查,从今年开始按照规定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有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函调或走访调查。
二、继续做好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工作
各学院要准确掌握本学院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征兵开始前,预征对象需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将参加应征有关事项通知到户籍在本辖区的每一名预征对象。未进行预征报名、直接报名并回校补办预征手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及所在地兵役机关仍可积极给予办理。征集过程中,落实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政策,保证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够批准入伍。
三、认真做好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大学毕业生,须填写《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各学院配合审核每一名预征对象的信息,防止出现差错。征兵工作结束后,由各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汇总提供给同级教育部门,作为教育资助部门核对办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因各种原因漏报误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毕业生,各学院要提供补报帮助,保证符合条件的每一名大学毕业生都能够按规定拿到补偿代偿款。
今年,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了《关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将大幅度提高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比例。各学院要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政策,将今年的大学生征兵政策和要求立即通知到每一名在校学生,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军。我部专门设置了“大学生征兵工作咨询室”,安排专人负责政策咨询、解答和办理有关事项。2011年征兵有关政策详见“保卫处武装部网站大学生征兵一栏”。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0月31日。
校武装部咨询电话: 69127455、69127683。
校武装部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