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迎接上级部门对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为我校2010年度文明单位评选和年终考核提供有关重要依据,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将对校属各单位2010年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请各单位根据《2010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结合与学校签订的《2010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本单位2010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重点从综治机构建设、制度建设、邪教防范、治安防范、消防管理、安全生产、安全教育、普法宣传、发案情况、流动人员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自查自评,并于12月27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报送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104室、107室)。
联系电话:65790017 69127457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