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校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开展,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积极性,提高我校师生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我校将集中开展一次平安校园建设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10年3月29日至2010年4月3日,为期一周。
二、宣传主题
共建平安和谐校园,共享校园美好生活。
三、宣传内容
1、中央、省、市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文件规定;
2、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如《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贴近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各种法律法规,如《高等教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道路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修订的《消防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
4、国家宗教政策,反邪教知识等,开展“要崇尚科学,不迷信邪教;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邪教违法活动;要相信党和政府,不信邪教歪理邪说;要参与合法社团,不加入非法组织”的“四要四不”宣传活动,引导师生不上邪教网,不听、不信、不传邪教的歪理邪说。
5、贴近学生的安全防范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如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地震、防洪水、防暴风等;
6、毒品、赌博、网络等大学生违法犯罪警示教育案例;
7、大学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自我调控知识。
四、工作要求
1、平安校园建设宣传工作是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是对我校多年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成效的一次集中展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要按照《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根据宣传主题和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活动,突出重点、广泛宣传,注重实效,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大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浓厚氛围,不断巩固和扩大维护校园平安稳定的群众基础。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党团组织力量,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通过板报、橱窗、校园广播、校园网络、政治学习、学生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增强广大师生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重点针对因学生防范意识不强在宿舍个人财物丢失被盗、私拉乱接电源电线、损坏消防器材设施、毕业生求职应聘被骗等常见案事件进行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自我救助能力。
3、各单位在开展宣传活动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有关图文资料,以备上级部门检查和考评。各单位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有关资料,请定期向我办报送(bwc@ncwu.edu.cn),我办将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简报》和《校园安全通报》中宣传推广各单位好的做法和工作经验。如需宣传资料,可到我校“平安校园网站”(保卫处网站)下载。
4、上级综治部门将于近期检查我校平安建设工作,届时将对平安校园有关信息资料进行采集。请各学院务必于3月29日前将宣传条幅、宣传板报、宣传橱窗制作展示到位。在此期间,校综治办将联合校团委在花园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广场报栏集中展示宣传,请广大师生观看。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