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自5月份我校2010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开展以来,大部分单位按照要求按时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但有下列单位尚未签定:
党委统战部 发展规划处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人事处
计划财务处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新校区综合办公室
审计处 资源与环境学院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学院 人文艺术教育中心 继续教育学院
学报编辑部 岩土工程与水工结构研究所 钢结构研究所勘察设计研究院
黄河科学研究院 地球物理研究所 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所 监理中心
请以上单位尽快到保卫处107室领取、签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各种目标责任书,以免影响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信息上报。
联系电话:65790017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