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07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省综治委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求,学校现与校属各单位签订2007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责任单位保存,一份由校综治办存档)。需在责任单位一栏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在负责任人一栏签写本单位行政责任人(党委部门为部门责任人)姓名。
为便于综治办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请各单位于6月4日下午领取,并于6月8日前交送。
领取、交送地点:保卫处107室
联系电话:3549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