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录取的通知》(留金选[2021]55号)文件,我校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刘金平、水资源学院刘静2名教师被录取,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资助内容包括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派出手续具体办理流程与相关工作要求参考文件通知,请及时与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