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2〕59号)要求,我校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
二、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须符合下列条件:
1. 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有行业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4. 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
三、申报项目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报送材料清单
1.《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
2. 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含“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国外攻读学位人员)、申请表中填写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3份,扫描件1份。需由所在部门/学院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附每份申请表后装订。
3.《2023年度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份(需加盖所在部门/学院公章),电子版1份。
4.申请人承诺书1份,扫描件1份,承诺此次申报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五、报送材料时间
请于5月28日17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522B房间,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fao@ncw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65667917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doc
附件3:2023年度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doc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