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俄方提供的政府奖学金,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0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10个月
二、选派计划
1. 访问学者: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在职教师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2.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在职教师。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3.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至多可推荐3名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申请人;其他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推荐名额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4.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我校至多可推荐3人。
5. 2020年全国俄语大赛61名获奖学生此次一并申报,不占用学校推荐计划。
三、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人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 其他条件
访问学者:
(1)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俄语专业四级考试需为“优秀”等次。
(2)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学校推荐公函需做特别说明),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 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3. 外语水平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六、选拔办法
1. 请接此通知后即着手进行选拔推荐工作。请组织被推荐人于2021年3月15-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3月26日将相关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2. 留学俄罗斯网站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被推荐人3月15日即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s: //education-in-russia. 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4月15日前完成。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1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被推荐人可登录国家留学网,点击出国留学栏目进入项目检索页面查询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并自行下载《2021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
2021年,俄方将启用新的网上申请平台,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
3. 申请人务必牢记注册时所用邮箱和登录密码。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找回,并无法获得俄方录取信息。
七、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待俄方录取后确定。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和工作安排。
八、外语培训
俄语未达标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须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强化培训。具体培训安排视情况另行通知。如未按要求参加俄语培训或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将不予派出。
九、派岀
1. 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
2.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我校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 俄方一般于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4. 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联系人:高老师 冯老师 联系电话: 65667917 69127578
国际交流与合作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