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的录取通知》(留金项【2020】28号)通知,我校有5位老师获得公派留学资格,他们是刘文霞、扈毅娟、黄慧、卢亚丽、李克亮。
以上获得留学资格人员留学国别、留学院校、留学身份等不得变更,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资助内容包括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外语条件未达到合格标准者,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外语培训或者自行参加相应语种的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后方能派出。
请以上5位老师尽快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龙子湖校区实验南楼505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及资助证明。具体派出事宜请参看文件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话0371-65667917 ,6912757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