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静宜大学所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我校现拟选派2018年春季学期交流生赴台湾高校进行1学期的交换学习。交流期限为2018年2月—2018年6月(具体入学时间以邀请函为准)。
依据相关协议,赴静宜大学交流生共15名,其中2名交流生应是我校在校生并在交流期间缴纳我校学杂费,毋需缴纳静宜大学学杂费;其余交流生需缴纳两校的学杂费。静宜大学公费交流生的选拔,参看学生所在学院的综合积分排名。
此次学生选派范围为我校相关专业大学二、三年级的在校生。有意参加项目的同学,请认真阅读附件,确定自己对口专业、适合院校,于10月19日(周四)前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1.境外交流生申请表(国际处网页下载,各学院签字并盖章);2. 研修计划书;3.历年成绩单、历年综合积分排名表(学院盖章);4.学生证复印件。
根据教务文[2016]05号《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学习成绩认定办法》,在台交流学生一学期需修满15学分;根据华水政[2016]129号《学生海外交流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生返校后可以申请海外交流奖学金。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9月18日
1-赴靜宜大學交流生及研修生申請指南.pdf